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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0:04:46  浏览:992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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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5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005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5〕8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粤高法民一他字[2004]9号“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当事人持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和第二百六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依法作出承认或者不予承认的裁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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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禁传销,保亚运”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安部 直销监督管理局等


关于做好 “禁传销,保亚运”工作的通知

直字〔2010〕41号


广东、江西、福建、湖南、广西、海南省(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经济检查、竞争执法)处(局、总队)、公安厅经侦总队:

2010广州亚运会即将举行,这是继上海世博会之后我国承办的又一项重大国际活动,对于促进亚洲各国体育交流,展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伟大成就具有重要意义。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有力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15日,在广东及其周边六省区开展“禁传销,保亚运”专项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六省区工商、公安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 “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好“禁传销,保亚运”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工商、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措施,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深入排查,掌握情况。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紧密依托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结合人口普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出租屋、旅店等流动人口密集、情况复杂区域的检查,及时发现、掌握本地区传销活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中确定打击和防范重点。

三、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坚决打击以“资本运作”、“西部开发”、“连锁销售”等为幌子以及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坚决打击以各种名义诱骗少数民族群众、退伍军人、农民工、学生参与的传销活动。大力整治传销活动长期聚集、反复出现的重点地区,对向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其他省份的协作请求,及时全力配合,增强打击和整治的效能。

四、加强宣传,警示群众。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资源,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拒绝传销、远离传销,防止被诱骗参与传销违法活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提示。

五、化解隐患,确保稳定。坚持打击与维稳并举,重在维稳的原则,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及时发现、化解各种隐患,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对发现传销人员扬言到广东上访滋事的信息,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落实查控措施,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推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重点对象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加强信息技术监控。同时,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此项工作将纳入2010年度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内容。请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分别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国家工商总局   公安部

直销监督管理局  经济犯罪侦查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09】25号


近期,一些国家发生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已经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也构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通过流通环节扩散蔓延,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我部有关规定,严格做好运输、销售动物的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严格做好临栏检疫。严格查验养殖档案和牲畜耳标佩戴情况,严禁应免而未免动物、未佩戴耳标动物和染疫动物出栏、出场(户),严格奶牛和种牛的跨省调运审批。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确保对所辖区域屠宰场全部派驻检疫人员实施检疫,进一步规范检疫人员的屠宰检疫操作,切实做到全流程检疫和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二、全面加强各环节监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大对养殖、屠宰、经营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活畜禽交易市场防疫条件监管,指导活畜禽交易市场建立完善的进出场登记、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制度,确保其设施设备等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要结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和活禽及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屠宰、经营、运输、贮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经营病死动物产品地下窝点,严格监管和指导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实施有效监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尤其是猪肉产品在流通、贮藏等环节的监管,对存在证物不符等问题的要依法处理。目前,我国已对部分暴发猪流感感染人疫情的国家发布了禁止进口其猪及其产品的禁令,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一旦发现违反禁令规定进口的猪及其产品,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证章标志的管理

各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农牧发[1998]6号)要求,严格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证章标志,做到规范化、制度化。要严格动物检疫证明的订购、发放、使用程序,严格管理检疫验讫印章和检疫粘贴标志等检疫标志,并做好相关记录的电子化管理工作。要在农牧发[1998]6号规定的生产厂家订购动物检疫证明。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倒卖、伪造、变造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耳标及倒卖耳标的违法行为。

四、认真落实监督执法工作责任制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到有要求、有部署、有落实。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及时协商解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过程中出现的检疫监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工商、质检、商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认真查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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